为规范教学工作,完善我校教学监控体系,加强教学管理的规范性,预防并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严肃各项教学工作纪律,保障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及《金年会JINNIAN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事故,是指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各部门工作人员,因主观或过失等原因对教学秩序、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事件。
第二条 教学事故以实际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后果作为认定依据,处理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规定程序流程,调查认证充分,处理公平合理。
第二章 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的认定
第三条 根据教学与管理的不同环节,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分为四类:(A)教学运行类事故,(B)考试与成绩管理类事故,(C)教学管理类事故,(D)教学保障类事故。
第四条根据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性质、情节和后果分为四个等级:Ⅰ级—重大教学事故、Ⅱ级—较大教学事故、Ⅲ级—一般教学事故、Ⅳ级—教学差错,详见《金年会JINNIAN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等级认定表》(附件1)。对于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等级认定表中未涉及的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 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的认定程序
1.发生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后,教务处对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的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和取证,并在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向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2.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在接到教务处事故反馈后2个工作日内,对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填写《金年会JINNIAN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意见表》(附件2),并给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定通过提出处理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提请学院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处理结果。处理结果由人事处执行,由组织人事处通知二级教学单位及处室,二级教学单位及处室及时通知事故责任人处理结果。
第六条申诉程序
事故责任人如认为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认定不当或处理不公平,有申诉的权利。申诉的程序如下:
1.接到正式的书面处理通知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纪检督察处提出书面申诉,并说明申诉的理由并提供证据。
2.纪检监察处接到申诉书后1周内及时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送达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复议结果由组织人事处通知事故责任人并执行复议决定。
3.如申诉者对复议结论有异议,诉讼时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在处理过程中存在诬陷、打击报复等不良行为者,由纪检监督察处给予书面告诫,情节恶劣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章 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的处理
第七条 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的处理
1.Ⅰ级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对事故责任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事故责任人在事故当年考核不得评优,扣发事故责任人非假期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职称职务晋升年限延长1年。若一学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Ⅰ级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职称职务晋升年限延长3年。
2.Ⅱ级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对事故责任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事故责任人在事故当年考核不得评优,扣发事故责任人非假期2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职称职务晋升年限延长6个月。若一学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Ⅱ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扣发半年奖励性绩效,职称职务晋升年限延长2年。
3.Ⅲ级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对事故责任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事故责任人事故当年考核评优资格,扣发事故责任人非假期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职称职务晋升年限延长3个月。若一学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Ⅲ级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扣发3个月奖励性绩效,职称职务晋升年限延长1年。
4.Ⅳ级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由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在本单位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事故责任人当年考核评优资格。若一学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Ⅳ级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则直接按照Ⅲ级处理。
5.对一学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者,逐次或任选一低等级事故提高一个等级进行处理。对一学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I级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者,调离教师岗位。
6.凡发生Ⅱ级-Ⅰ级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部门,取消部门学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
7.若认定为部门集体的原因导致的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该部门主要领导(正副职)按照相应的等级进行处理。
8.凡因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造成法律责任的,由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会同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金年会JINNIAN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等级认定标准。
2.金年会JINNIAN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意见表。
3.金年会JINNIAN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结果通知书。
4.金年会JINNIAN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结果申诉表。
附件1:
金年会JINNIAN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等级认定标准
A.教学运行类事故
序号 |
事 项 |
级别 |
A1 |
在教学过程中,散布或出现违背党的方针政策,违背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言论和行为,直接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或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
Ⅰ |
A2 |
在教学过程中,语言侮辱或体罚学生,使学生身心受到伤害,造成严重后果。 |
Ⅰ |
A3 |
在教学过程中,未能按规定指导学生规范操作仪器设备或指导学生实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设备价值10000元以上或造成学生伤亡的。 |
Ⅰ |
设备价值1000-10000元。 |
Ⅱ |
设备价值1000元以下。 |
Ⅲ |
A4 |
在教学过程中,未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变更、修改专业培养方案,擅自调整教学进度。 |
Ⅱ |
A5 |
在教学过程中,未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停课、旷课2学时以上的。 |
Ⅰ |
擅自调课、私自请别人代课2学时以上的。 |
Ⅱ |
擅自变动上课时间或地点。 |
Ⅲ |
A6 |
因非不可抗拒原因导致:(1)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中途无故离岗≥10分钟; |
Ⅱ |
(2)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中途无故离岗10分钟以内。 |
Ⅲ |
A7 |
在教学过程中,从事商业活动或变相商业活动,谋取利益的。 |
Ⅱ |
A8 |
在教学过程中,未按要求备课,无讲义或教案等教学文件的,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严重不符。 |
Ⅱ—Ⅲ |
A9 |
在教学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实际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不符超过4学时的。 |
Ⅲ—Ⅳ |
A10 |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接、打手机,酒醉后进入课堂教学。 |
Ⅳ |
A11 |
教师对学生实验、实训、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报告)过程不认真考核、不批改实验实习报告,随意给定实验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报告)成绩。 |
Ⅲ |
A12 |
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教学任务(含监考及实践教学任务等),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
Ⅱ—Ⅲ |
A13 |
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迟到、早退、旷课或在课堂上饮食、喧哗、打闹以及其它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不予批评制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秩序。 |
Ⅳ |
A14 |
在教学过程中,不按要求进行辅导答疑、批阅作业,批阅各类报告不认真,学生意见较大。 |
Ⅳ |
备注:两级处理级别的事故,一般取下限,情况严重取上限。
B.考试与成绩管理类事故
序号 |
事 项 |
级别 |
B1 |
命题教师或接触试卷的相关工作人员泄露试题或答案。 |
Ⅰ |
B2 |
教师或工作人员协助学生作弊。 |
Ⅰ |
B3 |
试题有明显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造成混乱。 |
Ⅱ—Ⅲ |
B4 |
试题与近两年已使用过的试题重复率大于30%。 |
Ⅱ |
B5 |
未按要求提交试卷或试卷未及时印刷,影响考试进行。 |
Ⅱ—Ⅲ |
B6 |
未按要求(时间、格式等)提交已批阅试卷、成绩等资料。 |
Ⅱ—Ⅲ |
B7 |
(1)考试结束后漏收、遗失试卷(含答题纸等)。 |
Ⅱ |
(2)考试结束后未按时提交试卷(含答题纸等)。 |
Ⅱ—Ⅲ |
B8 |
(1)监考人员无故缺席或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 |
Ⅰ |
(2)监考人员擅自找他人代替其监考,或在监考过程中擅离岗位。 |
Ⅱ |
(3)未经批准,私自更改考试时间和地点,或监考人员私自调换考场。 |
Ⅲ |
B9 |
监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迟到5分钟以上,30分钟及以下。 |
Ⅱ |
监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迟到5分钟及以下 |
Ⅲ |
B10 |
(1)监考人员未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致使考场秩序混乱。 |
Ⅲ |
(2)监考人员发现违纪或作弊,置之不理,或故意隐瞒、开脱、知情不报。 |
Ⅱ |
(3)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做与考试无关的事。 |
Ⅳ |
B11 |
(1)弄虚作假,随意改动学生考试成绩。 |
Ⅱ |
(2)未按试卷标准答案评阅试卷及评定成绩。 |
Ⅲ |
B12 |
试卷错判、漏判、总分统计及成绩录入错误超过班级人数10%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
Ⅱ |
B13 |
试卷错判、漏判、总分统计有误,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成绩录入错误等超过参加考试学生人数3%。未按照规定时间录入学生成绩。 |
Ⅳ |
备注:两级处理级别的事故,一般取下限,情况严重取上限。
C.教学管理类事故
序号 |
事 项 |
级别 |
C1 |
教学任务、教学进程安排不当,未能及时调整处理,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
Ⅱ—Ⅲ |
C2 |
教学计划、教学任务的安排存在重复或遗漏,未及时更正,造成严重后果。 |
Ⅱ—Ⅲ |
C3 |
安排失误,导致考试未能进行、考试延迟,或考试冲突。 |
Ⅰ—Ⅱ |
C4 |
教学管理过程中遇突发事件时,当事人不作为,造成不良影响。 |
Ⅱ |
C5 |
出具虚假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明。 |
Ⅰ |
C6 |
打错、漏发、错发、遗失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造成严重后果。 |
Ⅱ—Ⅲ |
C7 |
学籍处理错误,造成不良影响。 |
Ⅱ—Ⅲ |
C8 |
档案管理混乱(含教学档案、成绩档案等),或出现原则性错误,或丢失,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影响。 |
Ⅱ—Ⅲ |
C9 |
隐瞒、不报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
Ⅱ—Ⅲ |
C10 |
未及时报送、错报、漏报、假报教材需求计划,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
Ⅲ |
C11 |
不按照学院要求修(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或者无法安排教学任务的。 |
Ⅰ |
C12 |
不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制定专业及课程建设规划、方案、标准等,影响学院专业及课程建设的。 |
Ⅰ |
C13 |
未经批准随意报订人才培养方案中未设置课程教材或者强行指定国家未有规定的课程教材而增加学生经济负担的。 |
Ⅰ |
备注:两级处理级别的事故,一般取下限,情况严重取上限。
D.教学保障类事故
序号 |
事 项 |
级别 |
D1 |
未履行对教学设施及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缮等职责,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
Ⅱ—Ⅲ |
D2 |
对停电等突发事件未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影响重大考试等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
Ⅰ |
D3 |
因非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停水停电影响了正常教学活动。 |
Ⅱ—Ⅲ |
D4 |
未按规定时间开关教室门,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
Ⅲ—Ⅳ |
D5 |
教学用品(如粉笔、黑板擦等)采购、供应、准备、分发不及时,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
Ⅲ—Ⅳ |
D6 |
故意制造噪音等,干扰正常教学活动。 |
Ⅲ—Ⅳ |
D7 |
因管理不善,造成铃声混乱,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
Ⅲ—Ⅳ |
D8 |
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教室或挪用教学相关设施,不听劝阻,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
Ⅲ—Ⅳ |
备注:两级处理级别的事故,一般取下限,情况严重取上限。
附件2:
金年会JINNIAN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意见表
事故 责任人 |
姓名 |
|
事故 信息 |
日期 |
|
职称 |
|
地点 |
|
单位 |
|
类别 |
|
情况说明 |
|
所在单位 意见 |
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1.事故情况是否属实; 2.建议处理的事故等级; 3.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教务处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组织人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主管 院领导审批 |
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党委办公会意见 |
|
备注:情况说明由教务处负责填写。
附件3:
金年会JINNIAN
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处理决定通知书
老师:
你于 年 月 日发生,符合《金年会JINNIAN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第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处理。
若你对学院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你所在部门书面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
处理单位(公章)
事故责任人签收:
年 月 日
金年会JINNIAN
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处理决定通知书
老师:
你于 年 月 日发生,符合《金年会JINNIAN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第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处理。
若你对学院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你所在部门书面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
处理单位(公章)
事故责任人签收:
年 月 日
附件4:
金年会JINNIAN教学事故及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申诉书
责任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
部门 |
|
性别 |
|
职称 |
|
年龄 |
|
职务 |
|
学院处理意见 |
|
申 诉 与 复 议 |
申诉理由: |
复议情况记录: 年 月 日 |
复查结论: 年 月 日 |
备 注 |
(附证据材料等) |